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,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、有序,决定启用松阳县城区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及闯红灯抓拍系统,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启用时间 2014年9月4日7时。 二、抓拍时间 每天7时至22时,实时自动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 三、抓拍路段 闯红灯抓拍系统位置分别为:新华路与紫荆路交叉路口、新华路与长虹中路交叉路口;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路段为:新华路全路段、新华北路全路段、太平坊路全路段、长松路全路段、长虹路全路段、人民大街全路段、环城西路全路段、要津路全路段、紫荆路全路段、白露岭路全路段及所有主干道路支线的消防通道。 四、抓拍范围 1.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(在路口导向内以及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的,将不限时抓拍); 2.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,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、路段的; 3.在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,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; 4.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; 5.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,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; 6.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; 7.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; 8.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; 9.机动车逆向行驶的; 10.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; 11.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; 12.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调头的; 13.在容易发生危险路段调头的; 14.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; 15.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。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。 特此公告! 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08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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